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企业技术中心运行管理,根据《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黔工信科技〔2019〕7号)要求及全省工信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20年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水平;
3.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4.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研究与试验发展人
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3项指标不低于最低标准;
5.企业内部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
6.企业2年内(指省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报截止日向前推算2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1);
2.《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材料》(附件2)。
(三)申报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登录“贵州省技术创新体系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58.16.65.24/cxtx)进行系统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资料的填报(仅填报与申报材料相关的数据)。
2、申报企业于5月2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申报结束后我厅将组织开展申报专题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企业根据培训内容再次核对网上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于培训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纸质材料1式2份报送至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工信厅窗口(贵阳市遵义路展览馆3楼A区A020窗口,联系电话0851-86987172)。
3.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和企业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后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推荐现代化工、先进装备制造、优质烟酒、大数据电子信息、生态特色食品、健康医药、新型建材、基础材料、清洁高效电力、基础能源产业企业进行申报。省属企业和中央在黔企业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
二、省企业技术中心培育企业申报工作
为了加强我省创新体系建设,我厅从2020年起将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育发展梯队。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在自愿原则下申报成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企业。对进入培育库的企业,将采取专业培训、专家分类指导、“一企一策”等精准培育方式,做好企业长效培育计划。
(一)培育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内部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
3.企业具备一定研发基础,有持续研发投入,但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3项指标低于认定最低标准。
(二)有关工作要求
1.请各市(州)主管部门对照培育企业申报基本条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申请表》(附件3);重点推荐现代化工、先进装备制造、优质烟酒、大数据电子信息、生态特色食品、健康医药、新型建材、基础材料、清洁高效电力、基础能源产业企业入选培育对象。
2.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6月5日前将省企业技术中心培育企业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4)及被推荐单位填写的培育申请表(附件3)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报送要求:培育工作的全部报送材料以电子文档格式发送到邮箱,其中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为扫描件或PDF格式;《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申请表》为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格式。联系人:王义萍,电话:0851-86824609,邮箱:849065567@qq.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