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1 浏览次数:

贵州省科技厅

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企业:

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以及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68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激励创新主体提升创新能力,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评价入库工作与科技企业培育、创业孵化载体、创业创新大赛的政策协同,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评尽评。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innofund.gov.cn)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的方式进行。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原则上每月集中公示一批,本年度最后一批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底。

二、各市(州)评价机构要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认真核验,加强直通车条件相关信息一致性和有效性审验,不断强化参评企业的主体责任和诚实守信意识,严把入库企业质量关。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纳入科技监督范围。

三、请各地科技部门加强与税务部门联动,为企业提供政策辅导,保障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入库并享受优惠政策,切实加大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政策落实力度,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政策诉求,加强跟踪服务工作,推动本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四、请各市(州)评价机构组织本辖区内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季度(季末15天内)积极填报动态检测信息,充实完善本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调查样本库,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探索建立企业分层分类机制,选树优秀企业典型。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