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通过试验发展研发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形成新业态、新产业;以临床专项支持医疗机构开展成熟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一、支持方式和实施周期
(一)支持方式
采取公开竞争、择优遴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项目资助经费为50~100万元/项(临床专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项)。
(二)实施周期
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临床专项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从签订项目任务书之日算起。
二、申报主体
在贵州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作为参与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其所属科研人员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员依托企业进行申报。
临床专项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完善的、可推广的治疗技术体系,优先考虑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三甲医院。项目负责人限卫生系列职称(具有或兼有教学、自然科研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的临床一线骨干,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全职在职人员(申报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产生的科技成果,达到在省内同类技术或产品处于领先水平,首次在贵州省实施,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
2. 国家和省级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
3. 经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等科技成果;
4. 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验收后产生的科技成果;
5. 农业领域已完成适应性栽培或试验研究,经3名以上同领 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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